(一)“实则泻之”、“盛则泻之”、“满则泄之”、“邪盛则虚之”是指对病邪亢盛而正气未衰的某些病症,可以采用泻实性能的穴位和“泻法”操作。
(二)“虚则实之”、“虚则补之”是指对正气不足的某些病症,可以采用具有补虚性能的穴位和“补法”操作。
(三)“热者寒之”、“热则疾之”是指对热邪偏盛的病症,可以采用具有清热性能的穴位和速刺法或放血操作。
(四)“寒者热之”、“寒则留之”是指对寒邪偏盛的病症,可以采用具有温寒性能的穴位和留针或艾灸操作。
(五)“菀陈则除之”是指对瘀血凝滞的病症,可以采用具有活血化瘀性能的穴位和放血操作。
(六)“陷下则灸之”是指对阳虚下陷的病症,可以采用具有升举阳气性能的穴位和艾灸操作。
(七)“不盛不虚以经取之”是指对虚实不明显的病症,可以采用与其相关的本经穴位和“平补平泻法”操作。
病例分析
朱东波,男,58岁。患者于五、六天前突然左半身麻木,活动不便并逐日加重,出现左侧肢体瘫痪,左鼻唇沟变浅,左膝反射亢进。过去有高血压史,来诊时伴有头痛,头胀,眩晕,性情急躁,血压29.3/13.3kPa(220/100mmHg),舌质干红,舌体胖,舌苔根部黄腻,脉弦。
辨证分析:此患者病位在肝、肾、经络,病性属阴虚、风、痰。故证型为阴虚阳亢,风痰流窜经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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