檀香为少常用中药。始载《名医别录》,列为下品。
别名:白檀(老山檀)、黄檀(新山檀、雪梨檀)。
来源:为檀香科半寄生性植物常绿小乔木檀香树的干燥心材,国外进口。
产地:主产于印度、印尼、斯里兰卡、马来亚、澳大利亚、古巴、菲律宾等地。
性状鉴别:白檀:呈圆柱形或稍扁,长50~100厘米左右,两端锯口平齐,直径10~20厘米。表面暗淡黄或黄棕色,光滑。质细密坚实,难折断。气异香,燃烧时更浓烈,味微苦。
黄檀:呈棒状,长约30厘米,直径约6~7厘米。表面黄白色,光滑。质亦细密坚实。香气不及白檀浓烈。
现市售檀香多来源于工艺品生产单位,大部分为工剩余的边角碎料,形态不一。气味与檀香相同。
以木质细密坚实,香气浓郁者为佳。
主要成分:含挥发油,主要为a-及b-檀香醇。
作用与功效:理气止痛,其作用之一为健胃。
炮制:镑片,生用。
性味:辛,温。
归经:入脾、胃经。
功能:温中理气,止痛。
主治:脘腹冷痛,噎膈,气逆,呕吐等症。
临床应用:用于治疗由气滞而致的胸腹疼痛,包括胃寒引起的痉挛性疼痛、小腹虚寒疝痛,以及心纹痛。常配其他辛香理气药如砂仁、枳壳、沉香等,加强镇痛作用。治心纹痛可配丹参,方如丹参饮。如果没有檀香,一般也可以用降香代替。
用量:1.5~3g,宜研末冲服务。入煎剂则用3~4.5g,后下。
处方举例:丹参饮,丹参30g、檀香、砂仁,各4.5g,以水一杯,煎七分服。主治血瘀气滞,心胃诸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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